中集车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9-11  中集车辆(301039)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集车辆
保荐代表人姓名:邬岳阳联系电话:021-23187008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先湧联系电话:021-231870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 构”)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审阅中 集车辆发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保荐机构每季度查询了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列席3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保荐机构已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业务工作报告。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 诺不适用
2、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不适用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回购及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9、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不适用
10、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邬岳阳袁先湧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