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太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太富”)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5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12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时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上海太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 | 人民币10.36元/股 | 5,060,300 | 0.27% |
台州太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人民币 | 4,939,700 | 0.26% |
10.36元/股 | |||
合计 | 10,000,000 | 0.53% |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9.61元/股至人民币10.89元/股。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太富 | 合计持有股份 | 71,184,088 | 3.80% | 66,123,788 | 3.5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184,088 | 3.80% | 66,123,788 | 3.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台州太富 | 合计持有股份 | 69,483,605 | 3.71% | 64,543,905 | 3.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483,605 | 3.71% | 64,543,905 | 3.4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667,693 | 7.51% | 130,667,693 | 6.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667,693 | 7.51% | 130,667,693 | 6.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上海太富、台州太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