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2024年12月26日对中集车辆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培训地点 | 中集车辆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动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与管理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培训讲师 | 袁先湧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 |
二、 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中集车辆业务发展特点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最新政策动态,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交流了近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案例情况。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中集车辆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中集车辆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动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与管理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邬岳阳 | 袁先湧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