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5-027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50召开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18楼1803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李贵平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过半
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宇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即H股退市股之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H股上市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情况如下:
分类 |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 网络投票情况 | 总体出席情况 | ||||||
人数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人数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人数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股)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 |
A股 | 5 | 906,847,468 | 48.405280% | 321 | 8,722,450 | 0.465583% | 326 | 915,569,918 | 48.870863% |
非上市外资股 | 1 | 417,190,600 | 22.268605% | 0 | - | - | 1 | 417,190,600 | 22.268605% |
总体 | 6 | 1,324,038,068 | 70.673885% | 321 | 8,722,450 | 0.465583% | 327 | 1,332,760,518 | 71.13946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计票及监票员,一名A股保荐代表人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1、《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股) | 比例 | 票数 (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与会A股股东 | 914,492,858 | 99.882362% | 1,059,860 | 0.115760% | 17,200 | 0.001879% |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 | 417,190,600 | 100.000000%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与会全体股东 | 1,331,683,458 | 99.919186% | 1,059,860 | 0.079524% | 17,200 | 0.001291% |
A股中小投资者 | 49,589,790 | 97.874231% | 1,059,860 | 2.091821% | 17,200 | 0.033947% |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股) | 比例 | 票数 (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与会A股股东 | 914,405,358 | 99.872805% | 1,133,260 | 0.123776% | 31,300 | 0.003419% |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 | 417,190,600 | 100.000000%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与会全体股东 | 1,331,595,958 | 99.912620% | 1,133,260 | 0.085031% | 31,300 | 0.002349% |
A股中小投资者 | 49,502,290 | 97.701535% | 1,133,260 | 2.236689% | 31,300 | 0.061776% |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晓春、梁晓华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