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关于取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4-070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公司将于拟定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审议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取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尚需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一步商议,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取消审议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待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磋商完毕后,另行审议相关事项并公告。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议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1.0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08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1及其子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01、1.02、1.0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在2024年10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5、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雨霏
电话号码:0512-56918180
传真号码:0512-58511337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40”,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议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填写票数) | |||
1.0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0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08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个提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授权委托书中对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
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4年10月10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5.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