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31  中环海陆(301040)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4-089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42,92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2.9281%。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共计42,6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2.617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31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110%。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33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33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2,6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1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31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0%。

在本次会议中,无法到会的董事蒋利顺先生、何凡女士、独立董事于劲松先生、张惠雅女士、厉治先生、监事会主席田燕女士、监事盛德英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2,883,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8959%,反对4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1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88,3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6.5766%,反对4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2.9730%,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4505%。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42,881,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99.8912%,反对4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1053%,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286,3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5.9760%,反对4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3.573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4505%。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曹宗盛、朱咏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