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关于中陆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5  中环海陆(301040)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陆转债2026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将于2026 年8 月12 日按面值支付第四 年利息,每10 张“中陆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18.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11 日(星期二)。

3、除息日:2026 年8 月12 日(星期三)。

4、付息日:2026 年8 月12 日(星期三)。

5、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20%、第四年为 1.8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6、“中陆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8 月11 日,凡在2026 年8 月1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8 月 1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8 月12 日。

8、下一年度利率:2.5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 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3,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000,0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8 月31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55”。

根据《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中陆转债” 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中陆转债”2025 年8 月12 日至2026 年8 月 11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简称:中陆转债

(二)可转债代码:123155

(三)发行量:人民币36,000 万元(360 万张)

(四)上市量:人民币36,000 万元(360 万张)

(五)上市时间:2022 年8 月31 日

(六)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8 月12 日至2028 年8 月11 日

(七)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 年2 月20 日至2028 年8 月11 日

(八)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20%、第四年 为1.8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九)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 息的事项。

(十)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6 月28 日出具的《张家港中环海

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 第【520】号01),对中环海陆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 确定维持中环海陆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陆转债”债 券信用等级为“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中陆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 年8 月12 日至2026 年8 月11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1.80%,每10 张“中陆转债” (面值1,00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18.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中陆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 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 每10 张派发利息14.40 元;对于持有“中陆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公 司每10 张派发利息18.00 元;对于持有“中陆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 扣代缴所得税,每10 张派发利息18.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 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11 日(星期二);

(二)除息日:2026 年8 月12 日(星期三);

(三)付息日:2026 年8 月12 日(星期三)。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8 月11 日(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陆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6918180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