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意向合作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金百泽(3010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意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共同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星创惠泽基金”战略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为双方的初步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以合作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共同投资的基金规模、合作各方等信息尚未确认,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后续设立、募集、备案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次共同投资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意向协议签署的概述

公司与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科创投”)拟结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建“四川天府新区星创惠泽基金”(以下简称“星创惠泽基金”),并探索聚焦“基金投资+服务赋能”协同发展的模式。

公司将与天府科创投(以下统称“双方”)共同围绕星创惠泽基金的运营与管理,细化和完善合作模式。原则上基金的管理和运作由双方或双方合资共建的机构负责,投资方向为数字经济、光电信息、碳中和、先进制造等成都市或天府新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及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双方出资比例,基金投资规模尚未确定,最终方案以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的内容为准。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性约定,签署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20P46Y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1年07月30日

5、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正兴街道蜀州路2828号附OL-05-202106022号

6、法定代表人:陈建

7、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天府科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3256。

10、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天府科创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最近三年公司与天府科创投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双方拟结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建星创惠泽基金,并探索聚焦“基金投资+服务赋能”协同发展的模式。

双方将围绕基金运营与管理,共同细化和完善合作模式。原则上基金的管理和运作由双方或双方合资共建的机构负责,投资方向为数字经济、光电信息、碳中和、先进制造等成都市或天府新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及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双方出资比例,基金投资规模待定,最终方案以双方协议一致的内容为准。

2、合作宗旨

本着“协同互动、资源共享、平等互利、投资赋能”的原则,通过紧密合作,打造互利互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进一步推动天府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助力公司在成都地区实现电子电路业务深度布局,双方经友好协商,有意以服务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区域创新引领战略为目标,在天府新区共同设立星创惠泽基金,就大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开展合作,通过技术、人才、资金、场地等资源整合实现共赢发展,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合作机制

为提高合作效率,保障合作成效,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1)建立双方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共同完善基金组建方案。

(2)双方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定期不定期举行牵头部门碰头会,通报和研究解决有关基金的规划、合作模式等方面问题,协调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4、附则

(1)本协议作为双方协商的阶段性成果,是双方今后合作意向文件。双方将在本协议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各具体基金的合作方案,开展和推动项目合作,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为准。本协议除保密条款约定内容外,其他约定对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2)本协议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保密信息,在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公开、披露、泄露或用于适当履行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协议无法正常实施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可终止执行本协议。

(4)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设立“星创惠泽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的优势和渠道资源,有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并与资本运营达到有机高效整合,为公司业务发展赋能,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战略意向合作协议是双方初步意向,基金规模、具体合作各方等信息尚未确认,后续以合作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后续还需进行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资金募集不到位、备案未获通过等原因导致基金最终不能设立的风险。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星创惠泽基金”战略意向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