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金百泽(301041)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加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及融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将公司及子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四项专利权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其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期的综合授信,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加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及融资事项。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 亮:

方先丽:

秦 曦: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