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关于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数字化中台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0  金百泽(3010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募投项目

实施周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中台项目”)调整实施周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周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3.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93.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09.31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0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数字化中台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存在缺口,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项目的期限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止2024年6月30日,调整后的数字化中台项目的募投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投项目调整前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周期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投资进度
1数字化中台项目49,500,000.0041,845,000.003.5年21,237,229.4750.75%

三、本次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周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期限再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调整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周期的原因

序号募投项目本次调整前 预计建设周期(年)本次调整后 预计建设周期(年)
1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3.54.5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年2月28日2026年2月28日

数字化中台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到外部宏观环境、数字化技术更新迭代、技术验证与评估、优化采购方案、深度集成调优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了确保数字化中台充分匹配公司最新战略发展与业务需求高度适配,强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运维、信息安全防护及业务链数字化平台高效智能化,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同时鉴于数字化技术发展更新迭代快、数字化转型成功风险高等情况考虑,为保证项目的可靠性、准确性,基于务实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强化对建设方案优化及技术验证细化评估工作,该项目周期由3.5年调整为4.5年;实施主体不变,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金百泽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造物云工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

(三)调整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周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周期,是公司根据最新战略发展规划、业务需求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长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期限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周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数字化中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2月28日延期至2026年2月28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周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

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周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数字化中台项目实施周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