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查股网  2024-03-20  安联锐视(301042)公司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部分内容未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2月15日颁布并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证上〔2023〕1142号)执行,需要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正后: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所涉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