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40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1.91元/股。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6日收市时,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5月6日收市时,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89,63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0%,最高成交价为32.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969,733.15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089,63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00%。以本公告披露之日的公司股本为基数,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注销前 | 变动 | 注销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066,750 | 38.81% | 0 | 27,066,750 | 40.01%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671,827 | 61.19% | -2,089,634 | 40,582,193 | 59.99% |
股份总数 | 69,738,577 | 100.00% | -2,089,634 | 67,648,943 | 100.00%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78,818股的归属登记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总股本从69,359,759股增加至69,738,57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关于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相关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