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8-01  安联锐视(301042)公司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80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7,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8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8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7,2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51,6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2月16日,公司向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50,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0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68,800,000股增至68,8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4月18日,公司向201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09,759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4月28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68,850,000股增至69,359,759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向199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78,818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26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69,359,759股增至69,738,577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9,738,577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42,671,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883%;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27,06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11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户,所持限售股份数量及托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代码证件号码股东名称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托管单元编码
(股)
1080039478491440400MA52PEX610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00244900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各项承诺的内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2、张浩为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的亲属,其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3,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应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5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户。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00103,000
合 计103,000103,000

注:实际控制人徐进的亲属张浩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000股,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

综上,本次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股份为103,000股。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完成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数量(股)减少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7,066,75038.81%-103,00026,963,75038.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2,671,82761.19%103,000-42,774,82761.34%
三、总股本69,738,577100.00%--69,738,577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桂清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