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9-15  绿岛风(301043)公司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0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20,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7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21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2026年09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9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50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203*****418李清泉
308*****852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3*****261李振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9月14日至登记日:2026年09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李清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

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6.75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3.1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15号

咨询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咨询电话:0750-5605598

传真电话:0750-5415555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