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3,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621%,回购价格为29.6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9,790,000股变为149,69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9,790,000元变更为149,697,0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3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层
3、联系人:罗联明
4、联系电话:021-50896255
5、邮政编码:200335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