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的增资事项,是基于参股公司的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芳、刘敦楠、张美霞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