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能辉科技(301046)公司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经审核发现通知中关于股东出现重复投票情形的相关情况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1、“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的相关更正

更正前: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更正后: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的相关更正

更正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更正后: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