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能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辉”)、山东烁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能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能辉与中信上海分行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合同下的债权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该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
3、债务人:贵州能辉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债务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计25,000万元,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合同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