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6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166.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06.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65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5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4年12月31日前,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877.59万元投入新项目“河北石家庄地区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广东粤北地区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云南临沧地区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1,625.81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1,625.81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资金来源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16,091.75 | 11,075.46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86.32 | 3,084.1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33,978.07 | 24,159.65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财务部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收益凭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陈禹安 | 吴江南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