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02  金鹰重工(301048)公司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4 月2 日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4 月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 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 号金鹰重工2 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 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3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 人,代表股份32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1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32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 人,代表股份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 人,代表股份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 人,代表股份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50%。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人,代表股份320,00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60.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1 人,代表股份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195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1 人,代表股份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50%。

4.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出 席的股东仅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其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根据 相关规定已回避表决,故现场未产生有效表决票。本议案的表决结果,由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表决意见形成。

1.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276%;反对9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4%;弃权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3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276%;反对 9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4%;弃权38,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允红、丁美心

3.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

3 / 3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