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8  金鹰重工(301048)公司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5 月28 日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28 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28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6 号金鹰重工2 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 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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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 人,代表股份401,42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5.26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4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 人,代表股份1,423,7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 人,代表股份1,42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 人,代表股份1,423,7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股份400,00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75.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 人,代表股份1,423,7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2669%。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 人,代表股份1,42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69%。

4.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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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401,1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5%;反对 2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弃权12,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该议案获 得通过。

同意1,1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581%;反对 2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99%;弃权1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01,1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 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12,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该议案获 得通过。

同意1,1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45%;反对 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35%;弃权1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01,1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反对 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6,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该议案获得 通过。

同意1,1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59%;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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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35%;弃权6,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6%。

4.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01,1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8%;反对 2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弃权25,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该议案获 得通过。

同意1,1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63%;反对 2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85%;弃权25,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2%。

5.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401,1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0%;反对 2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13,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该议案获 得通过。

同意1,1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867%;反对 2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80%;弃权13,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3%。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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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401,1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 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12,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该议案获 得通过。

同意1,1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45%;反对 2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35%;弃权1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01,0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6%;反对 30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弃权40,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该议案获得通 过。

同意1,0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409%;反对 30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54%;弃权40,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36%。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 议案》

同意401,1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9%;反对 2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弃权14,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该议案获 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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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1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035%;反对 2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99%;弃权1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6%。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401,0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 2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114,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该议案获 得通过。

同意1,0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816%;反对 2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79%;弃权11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05%。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401,1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 2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14,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该议案获 得通过。

同意1,1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45%;反对 2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89%;弃权14,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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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吴明武、李允红

3.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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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