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超越科技(30104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25,588.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69,689.5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95,724,834.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99,321,934.6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

综合考虑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及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进行利润分配时,在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

鉴于公司2022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性,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从

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