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关于完成换届选举及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02  超越科技(301049)公司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换届选举及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公司名誉董事长、高级 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李光荣女士(董事长)、高德堃先生(副董事长)、 蒋龙进先生、范敏先生、方海欧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朱晓东先生、陈西婵女士、胡振飞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第三届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 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光荣女士(主任委员)、高德堃先生、朱晓东 先生

2.审计委员会:陈西婵女士(主任委员)、朱晓东先生、李光荣 女士

3.提名委员会:胡振飞先生(主任委员)、朱晓东先生、李光荣 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西婵女士(主任委员)、胡振飞先生、 李光荣女士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陈西婵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总经理:高德堃先生;

副总经理:蒋龙进先生、张新虎先生、范敏先生;

财务总监:范敏先生;

董事会秘书:范敏先生;

内部审计负责人:何巧玲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3511760

传真:0550-3511760

电子邮箱:fanmin@ah-cy.cn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征安先生、木利民先 生、汪新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截至本公告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高志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将以 名誉董事长身份在公司战略布局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建议,名誉董事长 不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董事长相应的职权, 也不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志江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27,427,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0%。

因任期届满,李光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427,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0%。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 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 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光荣女士

李光荣,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硕士,自2009年7月超越科技成立以来至2019 年12月任超越科技监事,自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 为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荣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427,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0%。李光荣女士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高德堃 先生为母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高德堃先生

高德堃,男,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自2017年6月至今任凯越检测监事,自2019年12月至今任超越 科技副董事长。现为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德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13,86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高德堃先生是现任董事长李光荣女士之子;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 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蒋龙进先生

蒋龙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 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自2009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超越科技经 理和技术总监,自2019年12月至今任超越科技技术总监。现为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龙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滁州市德宁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6,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蒋龙进先生系董事、股东李光荣姐姐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 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范敏先生

范敏,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硕士研究生,自2003年7月至2006年5

月任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自2006年5月至2017年7月任江 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 任常州无线电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19年12月至今任超越科技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为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敏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滁州市德宁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范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范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5.朱晓东先生

朱晓东,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 科学与工程博士学历。1987年6月至1999年3月,任南京大学助教、讲 师、副教授;1999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南京大学教授;2023年9月 至今,任南京大学返聘教授。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朱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陈西婵女士

陈西婵,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 学博士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任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助理审计;2007年8月至2010 年6月,攻读重庆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2010年7月至2018 年3月,任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师、副教授;2015年9月至2019 年6月,攻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2019年7月至 2023年10月,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系教师、副教授;2023年10 月至2024年1月,任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教师、副教授;2024 年1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院长助理。现为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西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陈西婵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胡振飞先生

胡振飞,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 本科学历。2013年11月至2016年5月,任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场外业务三部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3年3 月,任中融星航(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4月至今,任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 控总监。现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振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胡振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张新虎先生

张新虎,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自1996年3月至2001年6月历任喜得利(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 和经理,自2001年8月至2008年10月历任巴芙洛(上海)装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经理,自2008年11月至2013年9月历任滁州清大正方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自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超越 科技商务总监,自2019年12月至今任超越科技副总经理。现为公司副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虎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滁州市德宁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03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11%。张新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9.何巧玲女士

何巧玲,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安徽财贸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中德合作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9 月至2011年4月任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4月至 2016年3月,任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25

年3月,任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大中华 区应收账款管理组总监。现为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巧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