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就公司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桂峻先生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长选举及总经理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桂峻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同意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干胜道 |
龚敏 |
杨林
杨林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