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5  雷电微力(3010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4-037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4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784,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95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35,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949,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53%。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10,683,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4,754,36499.9335%28,2000.0630%1,6000.003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3,950,38498.1382%28,2000.0630%805,5801.79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3,950,38498.1382%28,2000.0630%805,5801.798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3,950,38498.1382%832,1801.8582%1,6000.0036%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3,957,58498.1543%826,5801.8457%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10,683,7799,857,19992.2632%826,5807.7368%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4,761,56499.9495%22,6000.0505%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10,683,77910,661,17999.7885%22,6000.2115%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4,754,36499.9335%28,2000.0630%1,6000.0036%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3,950,38498.1382%28,2000.0630%805,5801.7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10,683,7799,849,99992.1958%28,2000.2640%805,5807.5402%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3,950,38498.1382%28,2000.0630%805,5801.7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10,683,7799,849,99992.1958%28,2000.2640%805,5807.5402%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44,784,16444,755,96499.9370%28,2000.0630%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10,683,77910,655,57999.7360%28,2000.264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笛律师和孟柔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