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27  信濠光电(301051)公司公告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所作出的,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义华:

冯海涛:

令西普:

202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