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信濠光电(301051)公司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7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利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确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上述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