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利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激励计划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3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38.19元/股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2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立濠光电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向合资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