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信濠光电(3010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3-105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原38.19元/股调整为25.46元/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256.00万股调整为

384.0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00万股调整为96.00万股,共计480.00万股。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0)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9)等公告。

5、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6、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激励计划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2023年6月8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2,560,000×(1+0.5)=3,840,000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640,000×(1+0.5)=960,000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

÷(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38.19÷(1+0.5)=25.46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8.19元/股调

整为25.46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2,560,000股调整为3,840,000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0,000股调整为960,000股,共计4,800,0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