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信濠光电(301051)公司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刘艺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艺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艺女士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艺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刘艺女士原定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6年2月3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艺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富沃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刘艺女士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刘艺女士在公司任职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白如敬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成员同意后,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张寅先生简历张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8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职务,2012年7月至2018年9月任亳州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职务,2018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会计副经理,经理职务,2023年12月加入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