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0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利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