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濠光电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贇 | 联系电话:021-53825091 |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旺 | 联系电话:021-5382509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0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148.35万元,同比上升1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36.89万元,同比下降 1,25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61.74万元,同比下降1,209.85%。业绩同比变动的主要因素如下: 1、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报告期内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2,586.40万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厂区导致运营费用增加653.18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光伏业务出现大幅亏损主要有如下三点。其一,2024年上半 | 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 |
年欧洲户用系统去库存和自研产品小批量试产,因海外光伏组件和阳台系统价格大幅下跌导致毛利亏损,自研产品因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毛利亏损;其二,因海外库存价格下跌和客户回款逾期,公司根据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分别计提资产减值2,344.23万元和信用减值1,003.23万元;其三,因公司自研产品处于关键阶段,投入较大的资源在新产品开发和公司运营中,上半年合计投入运营费用6,767.34万元。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是 | 不适用 | |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 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 无 |
情况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张 贇 叶 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