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2-25  信濠光电(3010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融资租赁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控股子公司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谷”)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由信濠光电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

50.98%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金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光”)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49.02%股权作质押担保、自然人鲁格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融资租赁及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与青岛金光、华夏金融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由信濠光电向华夏金融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50.98%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金光向华夏金融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49.02%股权作质押担保,自然人鲁格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承租人中电金谷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履行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提供基于能源管理合同获得的节能收益作质押担保。同时,青岛金光与信濠光电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意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3.4亿元人民币中与其在

中电金谷持股比例相同的49.02%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份额,并同意将其持有的中电金谷49.02%的股权在华夏金融解除质押后质押给信濠光电。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67126820B

3、成立日期:2013-04-28

4、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36号经开区金融中心A-413室

5、法定代表人:陈传龙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2%,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

9、华夏金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32MA7XA2DH18

3、成立日期:2022-10-24

4、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新关镇万府街农业综合大楼

5、法定代表人:鲁格非

6、注册资本:6,12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96,442,947.82
负债总额59,174,401.65
所有者权益37,268,546.17
项目2024年1-11月
营业收入0
营业利润-1,524,062.32
净利润-1,231,553.83

注:中电金谷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中电金谷2023年暂未实际开展业务,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9、股权结构:中电金谷为信濠光电持股50.98%的控股子公司,青岛金光持股49.02%10、中电金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融资租赁及提供担保签署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向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中电金谷与华夏金融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物:承租人拟采购的独立储能电站设备资产

租赁物购买价款:人民币34,000万元

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共计60个月

保证方式:由信濠光电向华夏金融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50.98%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金光向华夏金融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

49.02%股权作质押担保,自然人鲁格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承租人中电金谷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履行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提供

基于能源管理合同获得的节能收益作质押担保。同时,青岛金光与信濠光电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意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3.4亿元人民币中与其在中电金谷持股比例相同的49.02%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份额,并同意将其持有的中电金谷49.02%的股权在华夏金融解除质押后质押给信濠光电。

六、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向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同时,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本次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2%。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3,05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中电金谷与华夏金融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