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6 年7 月28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姚浩先生 主持,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整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 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并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 运作、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及内控治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