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0  远信工业(301053)公司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柏宇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柏宇轩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柏宇轩:男,出生于198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业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2000年-2011年,先后在中山华泰、杭州大自然、绍兴明宇等纺织印染企业担任技术员、设备部经理。2011年至今,在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海外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柏宇轩先生通过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7,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