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唐骏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俊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