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存在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16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存在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经中信证券核查,张小泉集团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但由于其所持有的股份尚处于锁定期,因此张小泉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被平仓的风险,但是存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的股权质押均为场外质押,如果因为对应的借款不能按期归还等原因,导致质押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面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或“控股股东”)出具的《告知函》。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就张小泉集团股权质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专项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限售股 (万股) | 冻结股 (万股) | 限售股 (万股) | 冻结股 (万股) | ||||||
张小泉集团 | 7,600.00 | 48.72 | 7,592.63 | 99.90 | 48.67 | 7,592.63 | - | 7.37 | - |
(二)股份质押明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股份质押明细情况如下:
质押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金额(亿元) | 是否已到融资期限 | 质押权人 | 是否触及预警线 | 是否触及平仓线 |
张小泉集团 | 1,750.00 | 11.22 | 2.00 | 是 | 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是 | 是 |
张小泉集团 | 667.00 | 4.28 | 0.40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 | 未明确约定 | 未明确约定 |
张小泉集团 | 2,875.63 | 18.43 | 2.00 | 否 | 上海城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是 | 是 |
张小泉集团 | 320.00 | 2.05 | 0.20 | 是 | 张晓 | 是 | 是 |
张小泉集团 | 630.00 | 4.04 | 0.35 | 否 | 杭州富阳富投发振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否 |
张小泉集团 | 408.00 | 2.62 | 0.28 | 否 | 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张小泉集团 | 392.00 | 2.51 | 0.27 | 否 | 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张小泉集团 | 550.00 | 3.53 | 0.60 | 否 | 西安市新皝璞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由于张小泉集团所持有的股份尚处于锁定期,因此张小泉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被平仓的风险,但是存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的风险。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张小泉集团的股权质押均为场外质押,如果因为对应的借款不能按期归还等原因,导致质押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面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3号
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张樟生
注册资本:1,681.73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电工器材,光学仪器,通信设备;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125,345.71 | 132,976.74 |
负债总额 | 103,313.50 | 110,202.11 |
营业收入 | 95,343.34 | 72,821.95 |
净利润 | 1,951.96 | 742.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 | -751.30 | -24,862.75 |
偿债能力指标 | ||
资产负债率 | 82% | 83% |
流动比率(倍) | 1.12 | 1.12 |
速动比率(倍) | 0.56 | 0.73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0.01 | -0.23 |
三、控股股东已采取的消除风险措施
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
张小泉集团质押事项主要系为其自身经营以及其关联方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经张小泉集团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股份质押虽已触及平仓线,但由于所持股份尚处于锁定期,且均为场外质押,目前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有息借款总余额为44,637.50万元,张小泉集团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通过与质权人积极沟通协商融资展期或分期归还、延长平仓宽限期、追加保证金或者补充担保物等措施化解其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8.72%的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或表决权委托的情形,即控制公司48.72%股份的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权质押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未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1、最近一年又一期张小泉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提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并督促有关各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小泉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