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5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2024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13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樟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1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572,324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1,427,676股,下同)的63.4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1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9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8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记录人平燕娜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 选举张新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5.02 选举张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5.03 选举金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5.04 选举夏乾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5.05 选举崔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5.06 选举王现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9.9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结果:张新程先生、张新尧先生、金志国先生、夏乾良先生、崔华波先生、王现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6、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6.01 选举程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6.02 选举牛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6.03 选举张子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程前女士、牛宇龙先生、张子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7、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7.01 选举崔俊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7.02 选举郑小洁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9.943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崔俊女士、郑小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虞文燕、谭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