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关于部分实际控制人解除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4  张小泉(301055)公司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实际控制人解除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限制消费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进展情况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告知函》:

2024年5月30日,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支行已与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营物联杨凌公司”)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并申请解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的限制消费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的限制消费令已解除。后续网营物联杨凌公司会持续跟进沟通,争取尽快达成和解。

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再次查询了张国标先生的信息,已无限制消费措施相关内容。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告知函》;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截图。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