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含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独立董事程前女士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牛宇龙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张新程先生、金志国先生、牛宇龙先生、张子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