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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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454号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管理层就2022年12月31日汇隆新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汇隆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汇隆新材是否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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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汇隆新材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汇隆新材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新娣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冠成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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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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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内部控制评价单位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博瑞斯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斯特”)、多普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达”)、德清县政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政隆”)、浙江汇蓝绿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蓝绿纤”)。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策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公司业务控制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存货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业务外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等风险。
围绕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具体如下:
1、 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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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能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运行。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战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公司以“让汇隆成为绿色环保多色新材料行业领袖”为企业愿景,以汇隆新材的企业文化和愿景为引领,以市场为驱动,以规划为引领,以目标为导向,以关键客户需求和新兴产业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确立公司战略和战略规划目标。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战略部署的形式将工作计划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各部门的工作方向和重点,确保发展战略有效实施。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进行跟踪、评价、改进,形成了完整的战略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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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员工日常管理办法》《员工关系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人力资源相关政策进行规定和宣传,规范了员工管理、招聘、离职、考勤、请假、薪资、培训、奖惩、保密制度等各环节的管理。公司建立健全了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合理的用人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并强化其职业操守,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增强企业的内生发展动力。未来将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不断人才梯队建设,全面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5)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同时公司积极地支持公益事业,对当地的地方建设、文化教育、慈善等方面提供支持。
(6)企业文化
公司持续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精神、企业使命、企业愿景、公司宗旨、经营理念、企业行为准则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加强宣传贯彻,并充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使员工了解企业文化的表观和内涵,秉承“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一百年不变,成就员工的新一百年不变,成就大业的心一百年不变”的核心价值观,倡导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放平等、团结合作的精神,加强内部文化建设,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发展氛围。
2、 风险评估
公司重视风险评估,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内部控制环境及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行业特点,对公司各层次各环节可能出现的政策、经营、财务等相关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和分析,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或已经存在的风险,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已识别的各项风险进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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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管理和应对,将公司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在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中对各岗位的沟通对象进行明确规定,各岗位对其工作成果负责,同时按照权限上报相关领导。同时,公司建立了与外部咨询机构、外部会计师的沟通,乐意接受其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有益的意见,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 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授权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实物资产管理控制、绩效考核管理控制。
(1)授权审批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会计系统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制完毕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己登账凭证依序归档。
(4)实物资产管理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绩效考核管理控制:公司科学设置了考核指标体系,对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季度、年度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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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建立了以独立董事为核心的治理层的监督制度和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完善性和有效执行进行持续的监督机制。持续、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康运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得以有效、一贯的执行。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展开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重大缺陷 | 错报金额≥1% | 错报金额≥1% |
重要缺陷 | 0.5%≤错报金额<1% | 0.5%≤错报金额<1% |
一般缺陷 | 错报金额<0.5% | 错报金额<0.5% |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单独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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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重大缺陷 | 损失金额≥1% | 损失金额≥1% |
重要缺陷 | 0.5%≤损失金额<1% | 0.5%≤损失金额<1% |
一般缺陷 | 损失金额<0.5% | 损失金额<0.5%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导致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2、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4、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
重要缺陷 | 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并造成较大的损失;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