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曾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曾光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辞职后,曾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曾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曾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向曾光先生在任期内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