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