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27  汇隆新材(301057)公司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拨付的专项资金8,006.00万元,系公司“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成功获批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该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为8,006.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区分补贴资金的归属期和与经营活动是否有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

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上述已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006万元,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实际收到政府补助后根据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分配递延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化、高效化。

上述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