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58 证券简称:中粮科工 公告编号:2023-018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具体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的审计工作,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2022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公司建议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廖志勇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宝贵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不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持平。2023年度审计范围如有调整的,公司与信永中和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价格,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承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允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
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1.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