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东复星惟实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25,6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5月9日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减持价格区间为10.00-14.50元/股;2023年5月11日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减持价格区间为10.71-15.69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复星惟实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复星惟实 | 合计持有股份 | 58,347,800 | 11.39% | 32,734,000 | 6.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347,800 | 11.39% | 32,734,000 | 6.3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复星惟实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复星惟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复星惟实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