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惟实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基金”)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复星惟实基金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复星惟实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7日 | 11.96 | 5,122,742 | 1%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合计 | 11.96 | 5,122,742 | 1% |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通过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1.06元/股-13.27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复星惟实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25,834,400 | 5.04% | 20,711,658 | 4.0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834,400 | 5.04% | 20,711,658 | 4.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复星惟实基金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复星惟实基金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形。
3. 复星惟实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复星惟实基金出具的相关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