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9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12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4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上级单位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三)2026 年4 月28 日至2026 年5 月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 年5 月8 日,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6 年5 月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6 年5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于2026 年5 月14 日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 (含税)。公司预计先实施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价格由6.62 元/股调整为6.47 元/股(6.62 元/股-0.15 元/股)。
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 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 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于2026 年5 月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9 人调整为218 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60.3 万股调整为 855.908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不变,仍为159.7 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数由1,020 万股调整为1,015.608 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219 人调整为218 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60.3 万股调整为855.908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不变,仍为159.7 万股,拟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020 万股调整为1,015.608 万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经审核,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 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依法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相应的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