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07  金三江(3010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3-023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36,49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9股,合计转增109,49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231,154,000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1,6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1,154,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3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3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3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3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08****590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
208****872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069任振雪
403****619赵国法
508****663广州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3月6日至登记日:

2023年3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3月14日。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87,114,55271.61%78,403,097165,517,64971.61%
34,545,44828.39%31,090,90365,636,35128.39%
121,660,000100.00%109,494,000231,154,000100.00%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31,154,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8元。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

咨询联系人:刘晶

咨询电话:0758-3681267

传真电话:0758-3623858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