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4  金三江(3010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3-038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于2023年7月25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2日收盘,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4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63%,成交金额合计5,675,017元(其中通过员工自有资金购买4,540,013.6元,通过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购买1,135,003.4元),成交均价为16.29元/股。(注:以上成交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 不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9股。公司已于2023年3月

14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61,77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的标的股票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4日,截至2023年7月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比例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50%。本次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30,8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43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考核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第一批解锁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若有)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计提激励基金造成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3]23000070019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929,688.49元,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若有)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在2022年的影响数值为1,503,135.75元,经计算,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2,432,824.24元,较2021年度增长29.08%,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二)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第一批已解锁的股票,再将变现资金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